c

    企业信息

    天穗律师事务所

  • 12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421号珠江投资大厦10楼
  • 姓名: 张助理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供应广州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委托广州刑事律师辩护取保候审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3-02-22
  • 阅读量:149
  • 价格:1.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区  
  • 关键词: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供应广州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委托广州刑事律师辩护取保候审详细内容

    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较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较大的帮助!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着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的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着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的行为。 
    
    立案标准
    1、根据刑法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2、根据刑法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
    A、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B、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C、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218条规定,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220条规定,单位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更多的信息请咨询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真心真情团队。
    
     
    网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421号珠江投资大厦(农业银行大厦)10楼整层。
    
    交通:地铁3号线珠江新城高德置地出口,APM线妇儿中心出口。

    http://zxzqlssws013.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天穗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421号珠江投资大厦10楼,联系人是张助理。 主要经营刑事辩护 离婚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刑事、民事代理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